日前,国家质检总局发文(国质检科【2016】566号),同意筹建国家燃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河北)等11个国家质检中心,其中同意由江苏省质监局负责在我院的基础上,按B级国家质检中心标准,筹建“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(江苏)”,要求在批复下达18个月内完成全部筹建工作。这是省质检院获批的第8个国家级质检中心,项目建成后将是我省乃至周边地区最大的消防类产品检测服务平台,将有力的推动消防产业质量水平提升,服务政府职能监管,服务行业发展。